標題:
[不爽]
警察知法犯法.罪加一等~不然憑什麼當執法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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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jf0928924248
時間:
2010-10-18 11:40
標題:
警察知法犯法.罪加一等~不然憑什麼當執法人員
看著新聞中.許多的執法人員知法犯法~
酒駕.就是個常見的例子~
當警察取締酒駕時.可曾確認自己沒有犯下同樣的錯~
人民酒駕.吊照.罰款~
而警察呢?除了記過之外.還有什麼罪加一等的法規嗎?
要當執法人員.就該有執法人員的樣子~
執法人員酒駕~縱使是吊照.終止警察資格~一點也不為過~
因為是執法人員.就要有認知.自己是被大家用放大鏡看著~
如果警察犯法.法規是那麼的不痛不癢~
請問.你們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啊~
警察囂張的行徑.經常可見~
又不是在抓犯人.憑什麼違規~
說什麼是在執勤.不是多重大的事.也可以當做違規的藉口嗎?
要做執法的手.就請先把法規記熟.不要說一套做一套~
那就不是人民的保母.而是人民的恥辱了~
每一個人民都有檢視執法人員的權利~
現在大家的手機都有著照相.或是錄影的功能~
請大家善用您的權利.將違法的執法人員的惡行錄下~
寄給法制單位?一定會被壓下來的~
寄給壹週刊.或是蘋果.應該比較迅速吧~
不過如果連他們都保護警察.那台灣就真的沒救了~
作者:
啊祅丌
時間:
2010-10-19 04:31
我同意
對 = =
之前就是這樣= =
被那些 人稱保母的人氣到 = =+
-..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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